各供应商:
受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委托,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原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计量监督抽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包组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各投标人投标。
一、 采购计划编号:201510-118011-0014。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计量监督抽查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包组二)。
三、 本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 包组二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叁万圆整(¥130,000.00)。以报价费率的方式报价,报价费率不能大于100%,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评标法。
六、 本项目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七、 包组二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要求;
2、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即cal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同时须具备移动通信设备、家用燃气用具、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检测能力;
3、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本包组接受联合体投标,以持有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即cal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的供应商为联合体主办方,以具备移动通信设备、家用燃气用具、消防产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检测能力的供应商作为联合体另外各方。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联合体投标人的相关规定详见招标文件附件4—《联合体投标人须知》。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投标人须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进行投标。
八、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包组二提交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验收)证书(即cal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即cma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1)。
注:以上证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九、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18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珠海市吉大石花东路83号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招标代理机构帐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十、 邮购标书汇款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
户 名: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4001646236053000763(注:请勿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此账户)。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15时00分。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国际科技大厦二楼二号开标室。
十二、 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照下列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的联系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133号 联系人:欧阳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湾花园牌楼29栋二楼 联系人:张工 |
办公电话:0756-3263132 |
传 真:0756-3323699 |
广东省珠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珠海明正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