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9-01 作者:信宜分公司 浏览次数:358 来源:信宜分公司
项目概况
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2项)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信宜市新里一路75号之一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09 月 13 日 09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mzxy21-00113acs
(2)项目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2项)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元):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过对应包组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二、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全自动医用实时荧光pcr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30000.00 |
230000.00
|
2-1 | 全自动化学发光测定仪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80000.00 |
280000.00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投标产品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
② 投标人要具有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响应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② 提供 2020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 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④ 提供 2021 年任意 1 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
⑤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及证明材料);
⑥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⑦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5.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 本项目只接受已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
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 2021年09月01日至 2021年09月 03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楼(地址:信宜市东镇街道新里一路75号之一)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带以下资料购买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资格最终根据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作出的结论为准。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人亲自购买的,只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核对,若授权代表购买的,需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加盖公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购买磋商文件时交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09 月13 日 09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 年 09 月13日 09点 30 分 00 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
五、 公告期限
(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2)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gzhmz.com)上发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一)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 号)等。
(二) 简要技术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配套服务须满足采购需求的要求、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及合同约定要求。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三) 本项目各包组可兼投不可兼中。
(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为信宜市财政局。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信宜市人民医院
地址:茂名市信宜市银湖西路
采购人联系人:龙小姐
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的联系方式:0668-888010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信宜市新里一路75号之一
凯发k8官网下载客户端中心的联系方式:0668-8883918
项目联系人:邝小姐
联系电话:18125019263
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9月01日